|
最新消息5月16日,从市医保处获悉,今年,综合考虑我市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从3月份起,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筹资标准、医疗待遇都有所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切实为老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哪些进行了调整1.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由2017年的62元涨到2018年的66元。66元钱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直接划拨大病经办保险公司。好消息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是每年交180元,这个没有改变,也就是说你不用多交钱。2.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2017年的起付标准是1.2万元,2018年的起付标准是1.3万元。对享受纳入单独补偿范围的大病特药和大病保险扶贫倾斜政策的,起付标准保持不变。3.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和支付最高限额提高2018年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支付比例与2017年一样。2018年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支付比例与2017年一样。2018年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提高至70%;2017年的支付比例是65%。2018年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提高至75%。2018年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2017年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惠民事业,强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努力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群众的就医保障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自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整合后,已经形成了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病保险为补充的新的居民医保制度,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