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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华书店刘强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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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全世界 发表于 2019-8-18 08: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告诉全世界
2019-8-18 08:41:00 24 0 看全部
6月26日,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指导办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刘强(原德州市新华书店总经理、新华集团董事长)受贿、贪污和职务侵占一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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