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中:
1.发放高考北大、清华尖子生奖的依据是什么国家政策或文件?
2.发放的奖金来源为什么不公开?难道莱芜一中还有小金库?
3.既然考取北大清华可以发,为何其他考取211、985不能发?
4.考取北大清华学生的任课教师已经在考核中获得优秀并且很多获得突出贡献奖出国学习了,尤其是有些班主任在职称评聘中已经享受破格待遇了,为何还要违背教代会文件规定再次重奖?学校的教代会还有什么用处?
5.学校领导在2019年12月末才准备重奖北大清华生,如果这种决定合法的话,按理说,应该从2020年毕业的学生中开始实行,为何在2019年毕业的学生之前不说却在学生毕业半年以后再突发重奖?如果算秋后算账,那为何不补发2018、2017、2016甚至之前的北大清华生奖?
6.培养一个北大清华生需要3年的积淀和环环相扣,如果发放奖金合法的话,按理说,学生3年的任课教师都应有份,为何只发高三?
7.如果发放奖金合法的话,为何有些北大清华生奥赛教练,文化课教师存在重复发放奖金的问题?学校有无发放奖金方案?方案经过教代会代表讨论和表决了吗?
请莱芜一中给以公开满意答复。否则,将上报济南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