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网友微信留言:燃气费中的1200元是在3月15号前用完之后另行交费还是剩余的钱在卡里保留? 莱芜区网友微信留言:由于去年莱芜区的碳晶板取暖补贴发的晚,现在很多用户根本用不到1200元了,那今年(2021年)冬季的取暖补贴怎么算? 咨询单位:莱芜区城乡住建局 燃热办 工作人员回复:农村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和城区小煤炉小柴灶改造使用清洁取暖改造的燃气、碳晶板所补贴的1200元取暖费,如果在次年3月15日没有用完,里面余额(所余的燃气费、电费)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供暖季是当年的11月15日到次年的3月15日,补贴核算是算的整个供暖季期间使用的燃气量或电量,算的是总价,用了多少钱的,第二年供暖季会补贴差价。即假设11月15日到12月31日自己充费1000元,且已经用完,次年1月1日政府补贴的1200元到账,1月1日之后没有再使用,则第二年补贴1000元。计算的是整个供暖季使用了多少钱,不是看这个钱是谁出的。差额补贴是用了多少补贴多少,上限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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