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对公证处工作不是很了解,都以为公证员只要收齐了当事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材料后来个大汇总,然后出一纸公证书,啪一声盖个章就行了。
然而事实是,收集整理证件材料只是一个开始,在出具公证书之前,我们公证员还要花大量时间精力来审查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最近办的一件继承公证,比较特殊,主要是因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王大哥刚替舅舅办完丧事来到我们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舅舅遗产的继承公证。一问才知道,原来他舅舅一辈子未婚无子女,老了一直是他在照顾,舅舅去世了,虽然没有遗嘱,但他认为舅舅没有子女,遗产理所当然应该由他来继承。我详细询问了他的家庭情况:外公外婆早已去世,育有二女一儿,除了舅舅,他还有个姨妈。但是姨妈嫁到东北,很少往来,这次也是因为舅舅去世,她才回了一趟老家帮着料理后事。我告诉王大哥:你家这种情况,你舅舅的遗产应该由你母亲和你姨妈来继承。所以,要办继承公证的话,应该是你母亲和姨妈来。但是王大哥一时想不通:姨妈从来没有照顾过舅舅,为什么能继承遗产?舅舅老了一直是自己在照顾,花了多少时间精力,为什么不能继承遗产?我跟他解释说: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你舅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两个姐姐。外甥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你舅舅又没有遗嘱,所以你是不能继承的。
看到王大哥委屈的样子,我接着又说道:但是继承法第十四条也有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由于舅舅老了一直是你照顾,你也可以主张分一部分遗产。过了几天,王大哥带着母亲和姨妈来了。他告诉我,他希望能把舅舅的遗产分成三份,自己也能分得三分之一。而且姨妈也同意这样分,她也知道这些年多亏了王大哥照顾舅舅,她远在东北,自从出嫁后就很少回来了,对于这个弟弟,心里还是挺亏欠的。三人达成一致意见后,我就按程序规则给他们办理了手续。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婚或者丁克,像王大哥舅舅这种情况的,还好有自己的兄弟姐妹,有自己的外甥可以照顾自己,如果什么亲人都没有,那岂不是晚年很悲伤?连遗产都没有人继承....如果大家有任何关于公证的问题,欢迎留言交流。我是莱芜本地的一名公证员,如果需要类似存款或者房产继承公证服务,可来电或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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