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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钢城区大汶河已纳入黄河禁渔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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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21-4-22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洪荒之力
2021-4-22 16:54:00 23 0 看全部
4月21日,钢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钢城区内重点水域、水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执法巡查检查,严格防范在禁渔期违反禁渔规定从事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类的行为,确保2021年度钢城区禁渔行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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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中,对黄河流域实施统一的禁渔期制度。其中规定,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黄河干流、13条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和3个主要湖泊作为禁渔范围,钢城区汶河干流列入黄河禁渔区范围。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落实《农业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要求,认真执行黄河、海河流域禁渔管理制度,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宣传禁渔政策,确保禁渔制度有效落实,钢城区农业农村局已与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并形成了常态工作机制。
进入禁渔期以来,钢城区农业农村局与区城市管理局加强了水生野生动物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管,通过常态化执法监管。同时,加强了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引导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巡查期间,钢城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悬挂条幅3处,张贴了《禁渔通告》50余份,现场为群众讲解禁渔期禁止捕捞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禁渔期宣传材料《实施禁渔制度,保护渔业资源及生产安全》等100余份,营造了全社会关注禁渔、理解禁渔、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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