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注我们:
加微博
加微信
微信扫一扫
搜索
网站首页
Portal
莱芜旅游
莱芜美食
莱芜特产
莱芜教育
经济产业
历史文化
首页
自定义
自定义
登录
新用户注册
注册
登录
网站首页
莱芜旅游
莱芜美食
历史文化
莱芜特产
莱芜区
»
莱芜论坛
›
分类信息
›
交流互动
›
山东最新要求!商品房公摊面积应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山东最新要求!商品房公摊面积应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复制链接]
呛了一口的熊
发表于 2021-5-6 20: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呛了一口的熊
2021-5-6 20:52:00
17
0
看全部
5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环节房屋面积明示和房产测绘成果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合同中应明确标注商品房公摊面积。
205202w607p6yv0pa0oo0i.png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可能感兴趣
查看更多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发新帖
返回列表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呛了一口的熊
密
给TA私信
+ 收听TA
查看:
17
|
回复:
0
发帖
回复
收藏
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扫一扫,关注我们
用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