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莱芜区法院发生了这样一幕温暖人心的画面,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印有“廉洁奉公高效执行,浩然正气司法楷模”的锦旗,送到了执行三庭副庭长陶洪庆的手中,以此表达对莱芜法院和陶洪庆的感谢。这是莱芜区法院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
2019年8月4日晚,被执行人赵某驾驶机动车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严重受伤,后经鉴定,张某构成一级伤残。经过审理,赵某及保险公司需共同赔付张某80多万元。
案件到执行阶段后,陶洪庆了解到张某现成为植物人,急需用钱这一情况后,决定亲自办理该案件。该案除审理时保全的被执行人一辆车外,再无其他任何财产线索,眼看案件陷入僵局。陶洪庆从谈话入手,告知赵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一旦采用司法拘留和失信惩戒将对其今后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经过与赵某的多次谈话后,其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但仍无法凑齐案件款。陶洪庆又与张某的代理人进行沟通,通过执行担保,要求赵某寻找保证人担保。赵某让自己的父亲作为保证人,将车辆变卖,凑齐案件款后通过法院及时交到了张某手中,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一面锦旗是感谢,更是责任和使命。陶洪庆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卫士。
【本贴图文来源于莱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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