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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和招标代理机构合规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莱建发〔2018〕91号)要求,市住建局于8月14日、15日对莱芜市金联讯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莱芜国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莱芜市金碧装饰配套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上述3家企业资质条件已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要求条件。依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 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上述3家企业限2个月内改正;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将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特此公告。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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