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2014年退伍的军人,退伍后急着找工作,经亲戚介绍找到了李xx,他自称山东理工大学临沂教学点“金蓝领”技师培训基地招生就业办校长,工作说是能进电厂或者智能电网,学费2万2千2百元(有收据),学期3到6个月的就可以工作了,由于是亲戚介绍就相信了他。
到了学校发现他们这个学校只是在别人技校里租的几间教室和宿舍,然后在学校请几个老师。学校里碰见不少同学都是年纪大的找工作的,但随着几次工作招聘发现,所谓智能电网只是一些智能电网电表的电器制造公司,招收的一些电表安装和调试员,很多来的都以为是电业局的抄表员,而且电厂都是一些外包工程的劳务派遣工人,和中介公司签署劳务合同,现在很多同学都要求退钱,但是校方一直拖着让等,在校时还让我们签一些贫困学生申请补助,我们这个点自称能源学校据“李校长”讲他们还有几个点,他们只是一个民办的技校,技校以这种扭曲事实的方式不算诈骗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诈骗罪的定义(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去当地派出所(金雀山派出所)报案第一次(7月15日)警察同志告诉我这不构成诈骗说只能算纠纷只能把他叫过来给你调节当时叫过来后李校长就说可以退你钱但是等了1个月没有消息,第二次(8月14日)警察通知说上次叫过一次这次估计叫不来了,打了电话没叫来他说在外地你们要告只能去法院,他这不是以骗钱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吗?而且他们不从临沂本地招生我所了解的大部分都是山东临沂以外的(枣庄.聊城.菏泽.青岛等)省外只有徐州,他们就是看到了很多外地人就算被骗了来临沂也不好找,有的钱花了不好找辞了工作就算了,有的只能讲究的干着毕竟花了钱,但大家被招时都说的电厂正式工,智能电网抄表员很好的工作,我们只是普通的人,只能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这件事,他们这莫诈骗下去肯定会带来安全隐患被召的都是20岁左右的青年,我们能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别人会不会义气用事,这样只会埋下隐患的源头,希望山东省有关领导机关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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