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莱 芜 市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指 挥 部
莱重气指〔2018〕12号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
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高新区、雪野旅游区、农高区管委会: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已低于预警条件。经研究,决定于12月4日11时解除11月22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部门要对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6日前将本次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总结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260039,电子邮箱:lwhbwkk@126.com)。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8年12月4日
(来源于莱芜市环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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