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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做好我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 严重危害着全球养猪业。我国将非洲猪瘟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烈性外来疫病,其强毒力毒株对生猪致病率高,致死率100%。但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虽然对猪有致命危险,对人却没有危害,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型病毒。
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传播,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扎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进货查验,查验“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采购外省生猪产品的,还要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是否加盖我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采购进口猪肉的,要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留存相关票据,切实把好源头,防止问题肉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做到来源可查。二是生猪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做好生产加工、销售记录,生猪产品批发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做好销售记录,一旦出现问题,做到去向可追。三是规范处置生产加工油脂废弃物和餐厨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人)用于牲畜养殖。
防控非洲猪瘟形势严峻,人人有责。一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要立即向当地职能部门报告。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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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和济南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局非洲猪瘟防控和应急处置启动视频会议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坚持守土有责、以控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思路,全力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战,坚决防止无检疫证明、无合法来源和禁止输入的生猪产品进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确保我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生产环节。重点企业:以猪肉为原料企业(包括肉制品、畜肉罐头、速冻水饺、速冻肉制品,及其他以猪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肉进货查验情况,索取并留存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核对猪肉与“两证两章”的对应关系;进货查验、生产、销售记录情况,确保原料、产品可追溯。 (二)流通环节。重点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猪肉主要供货商、猪肉品牌专卖店及辖区大的猪肉经营业户。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情况,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和进货单据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关联性、有效性、可追溯性。 (三)餐饮服务环节。重点业态: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餐饮单位。重点检查:猪肉及其制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和进货单据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关联性、有效性、可追溯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相关生猪产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的排查力度,严查生猪产品“两证两章”。加强监督指导,对分销猪肉出具检验检疫票证记录的数量与实际进货不一致的,可向供货者索取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的原检疫证明复印件,按照规定向下游购货者按销售数量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证复印件,并在销售凭证上填写生产者信息,确保销售的肉品来源可查。 (二)加强防控排查。开展生猪产品主要供货商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信息,强化对主要供货商的监管力度,根据猪肉供货商情况,于近期组织开展集中约谈活动,具体约谈时间和形式由区县局自定,2月底前完成约谈工作,约谈情况3月5日前书面上报市局。 (三)强化工作措施。以“三环节三重点”(即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检疫证明、检验证明和进货票据)为重点,制定更加可行、详细的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防控工作要按照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有记录、有痕迹的“五有”要求,把分工负责的要求落实到人、到岗位,重点要突出、关键要把住、责任要落实。 (四)严查违法行为。发现销售或加工使用的生猪产品制品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检疫证明的,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并依法立案查处。对无我省指定通道签章的外省生猪产品的,要禁止销售,留存记录并立即依照《动物防疫法》第80条要求,向当地政府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书面移交辖区畜牧兽医执法机构,由其组织协调对相关违法行为统一查处。 (五)落实主体责任。转变监管思维方式,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必须采取的措施落实到位。对拒绝监督检查、逃避检疫、拒绝整改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用严格执法促进企业和个人主动履行非洲猪瘟防控的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目前面临重大疫情发生和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要切实提高政治展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工作。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有很大的责任,要积极应对,及时处置。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处,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协调和调度(见附件)。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防控机构,并抽调人员开展专项检查。 (二)宣传教育。要及时将《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肉品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证明式样》等材料印发到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生猪产品销售者,督促其知晓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总结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继续向消费者、从业者宣传非洲猪瘟不感染人等科普知识,避免因误导造成猪肉消费波动。要畅通沟通机制,保证通讯畅通,上传下达及时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主动加强与畜牧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畅通案件移交渠道。 (三)督导调度。市局采取“双随机”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约谈工作开展情况,并随时根据省局和市指挥部新的工作部署确定督导重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调度,确保整改、查办落实到位。按照省局要求,原每周五报的生猪产品检查表改为日报表,每天下午3点前上报,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为周报,每周四下午4点前上报,各区县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上报。 市局联系人:王玲 徐晓兰 联系电话:66603670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持守土有责,以控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思路,全力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战,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浩 副组长:刘金宏 武 磊 冯爱民 成 员:姚 华 食品流通处 黄 芳 餐饮服务处 赵 勇 食品生产处 吴秀峰 综合协调处 郝永刚 稽查支队领导下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处,姚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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