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活动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积极向群众宣传消费知识,并热心接受市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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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济南市领导高度重视,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强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并对莱芜区的工作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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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强带头发放宣传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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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强接受记者采访
消保科李主任接受了我们的采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系到我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只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才有利于树立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从而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发展。同时,消费者只有熟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权利,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才能使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经营者只有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赢得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治格局,是消费维权适应新形势的迫切要求。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经营者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能知法、守法、依法,恪守商业道德和商业信用,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利,争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模范;广大消费者也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努力提高维权理念和能力,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成熟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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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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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耐心的讲解和记录
在过去的一年里,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配合下,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依据《消法》,围绕“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3?15活动,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在消费引导、商品和服务监督、受理投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一致认可。
区市监管理局最后表示:区消协将以发展理念为指引,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履行消协法定责任。本次315宣传活动,是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目的是为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