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科研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新修订的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 1026)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详细规定了新的驾考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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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8 17:53 上传
其中科目二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科目三直接评判不合格的操作也有所增多 。也就意味着,10月1日后,想通过驾考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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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科目二、三具体都有哪些变化↓↓↓
科目二小型车考试内容“夜间行驶”修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汽车类驾驶证考试全部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大型车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科目二考试评判主要修改如下▼科目二有四类考试内容修改小编来给大家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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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科目三考试内容与组织进行了这样调整:大车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科目三考试主要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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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新增13种情形直接判不合格,另外一种情形,扣10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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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还在科二、科三挣扎的老师,要加把劲咯!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
其实,不论驾考标准怎么变化,受益的还是开车上路的驾驶人,毕竟驾车安全是最最最最重要的!快转发给你身边还没学驾照的朋友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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