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充分发挥计生保险的保障功能,根据全市计生工作实际,市计生协会、中国人寿莱芜分公司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综合保险工作。
保险名称为失独及残疾计生家庭意外重疾住院护理健康保险。
参保范围是:49-75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和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父母。
具体标准为:(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女方年满49周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3)独生子女死亡或持有区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伤残等级为三级(含)以上的《残疾人证》;
(4)夫妻至少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在本地居住五年以上。保险期间为一年,从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保费到位后计算。保险费用标准为160元/年/人。
保险责任主要包括:(1)意外责任:因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额最高为20000元。
(2)疾病责任:因疾病身故或残疾保险金额最高为20000元。
(3)重大疾病:初患恶性肿瘤等30种重大疾病(或达到重大疾病级别)保险金额最高为20000元。
(4)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护理补助: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住院补助护理费每人每天200元,最高赔付6000元。
保险所需资金从各级人口关爱基金中支付,其中市级补助每户100元,其余由各区、功能区和省以上驻莱三大企业承担。同时,还对投保程序、理赔流程、工作要求及有关问题释义进行了明确。目前,市级补助资金已下拨各区、功能区和省以上驻莱三大企业,各单位正在具体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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