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天中午11时许,二实小幼儿园门口有警察拍摄视频、发放小物品的网传,花园派出所现进行辟谣:莱芜区公安分局及花园派出所近日并未在二实小附近做宣传拍摄活动,图片中着警服人员并非花园派出所工作人员,也不是莱芜区公安分局警务工作人员。
为避免群众误解,维护莱芜公安形象,请大家停止转发虚假信息,积极辟谣。花园派出所将针对此事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查明此人身份信息,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我所也会坚持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周边巡防工作,着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守护辖区校园安全。
花园女警在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非警务工作人员不得着警服,违者可处十五天以下拘留或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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