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街道办事处高庄鲁中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一、园区概况高庄鲁中产业园由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2012年9月批准设立,该园区位于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的东南,规划范围为:东至高庄街道办事处境域边界,西至鄂刘路,南至南外环路,北至工业北路、高庄路,规划总面积为7.56km2。二、主要环境影响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经预测,近期、远期评价区和各评价点SO2、NO2、TSP、PM10年均落地浓度均可达标;萘、硫酸雾及甲醛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不超标。园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萘、硫酸雾及甲醛区边界贡献值均不超标。因此,园区规划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看,园区的建设是可行的。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园区污水经过集中处理达标后一部分进行回用,其余排入牟汶河,经预测,在采取进一步综合治理措施后,出境断面CODcr和NH3-N预测浓度均能够满足Ⅳ类水体标准要求。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园区建设会因硬化地面增加等因素而降低地下水入渗量,园区建成后,区域内地下水每年将减少补给量,对区域地下水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园区废水的收集与排放全都通过防渗管道输送和收集,不直接和地表联系,不会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而进入地下水从而引起地下水水质的变化。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及环境影响园区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送莱芜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山东省内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园区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较好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5、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园区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以及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以使各企业厂界噪声达标,各个功能区的噪声均可达标。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园区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后,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三、园区环保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境影响要素的关注,特提出以下区域环保措施:1、区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园区区域集中供热系统建设,区域实行集中供热。园区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气源为莱芜市燃气管线,具体由中国石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规划期内凡供气管网辐射到的居住区范围,一律使用天然气替代散煤等污染燃料。2、区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园区应落实中水管网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加大对牟汶河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处建设人工湿地工程,进一步降低CODcr、氨氮污染物浓度。3、区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园区建成以后,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尽量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和排放量,对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省内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区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园区内不同功能区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各类功能区混杂布置,相互影响。不同功能区之间应设置防护绿地及防护距离;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应达标排放;建筑噪声、交通噪声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要求。四、环评结论总之,高庄鲁中产业园的功能定位是基本合理的,园区规划与高庄总体规划也能够保持一致。但是园区规划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用地布局以及主导产业定位等还存在一些需要调整和完善的部分。园区必须采取节约用水、废水集中处理和中水回用、集中供热、推广清洁能源、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加强生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环保意识等对策和措施来解决水资源承载力较低、环境质量变差、园区层次偏低等诸多问题。从区域环评的角度而言,园区在采取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落实良好的前提下,可以满足环境管理、城市发展、社会进步、经济增长等方面的要求,园区的选址和建设是合理可行的。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由于园区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园区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具体形式:公众对区域开发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tjgszb@126.com,登陆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网站或致电环评单位说明。起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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