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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9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西至莱芜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莱芜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西至莱芜段通行车辆采取的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时间实施延期。现通知如下:一、限速限行时间自2018年6月15日12时继续延长至2018年7月31日12时。二、限速限行路段为S29滨莱高速公路与G20青银高速公路枢纽至S29滨莱高速公路与G22青兰高速公路枢纽段(桩号K59+219-K130+253),途经淄博、莱芜两市;(一)由北往南:S29滨莱高速公路淄博西枢纽至莱芜枢纽段主线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封闭施工期间,桓台、淄博新区、淄川、博山、和庄及苗山收费站莱芜方向封闭;(二)由南往北:S29滨莱高速公路莱芜枢纽至淄博西枢纽段主线限速限行。1、小型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2、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3、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规定时间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三、运输企业根据限速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四、因施工需要,临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五、违反限速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六、本通告自2018年6月15日12时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12时。特此通告。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莱芜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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