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2月24日全城出动!为了您的出行安全莱芜交警全力开展“12.24”严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高压严管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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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大数据 此次集中查缉行动,交警支队出动警力120名,警车22辆;设立临时执勤点8处,查处酒后24起,其他各类违法行为90余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酒后或醉酒驾驶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2011年5月1日零时起,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