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11时30分许,威海高速交警草庙子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检查鲁S090**小型轿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陈某告诉民警自己没带驾驶证,民警根据陈某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得知,其驾驶证早已被吊销。而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却表现的很坦然,承认知道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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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进一步查询后,对这名驾驶员也是“刮目相看”!原来,陈某在2013年4月9日在莱芜因为酒后驾驶,驾驶证被一次记了12分,在参加完学习驾驶证恢复正常后,陈某又于2014年3月2日在莱芜因为驾驶车辆超速50%以上,又被记了12分!而其通过学习后,于2015年8月1日,又在京沪高速因为再次饮酒驾驶,驾驶证直接被吊销了!今天,陈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草庙子公安检查站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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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属无证驾驶行为,将被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