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政府、法院谁来管?
爆料: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镇沙家庄原村委人员李**(已故)、李**(已故)、孙**、亓**徇私舞弊,私卖孙**房产,私分款项,政府推给法院处理,法院两审判政府处理,相互扯皮,受害人申诉无门。
该房屋是孙**购自孙召千,孙**1988年去世前一直在房屋内居住,孙守利于1991年通过村委人员李**(已故)、李**(已故)、孙**、亓**等相关人员出具虚假权属材料孙守安房屋是“孙**1965年自建房,建筑面积37.5,院落216平”,协助孙**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孙**在之后的长达二十年的时间从未透露,也没有占有使用该房产,长期隐瞒侵占房产的事实。2017.10月孙**房屋拆迁,孙**和占地公司签署了孙**房产的拆迁补偿协议,孙**独生女孙**通过村委查询才发现孙**房屋已被办证至孙守利名下。在法院初审和中审法庭上,孙**承认该房屋是孙守安的,但是由村委卖给他的。经孙*到村内了解到,当年卖房经办人员为村委李*(已故)、李**(已故)、孙**、亓**等人,是在孙**家中办理的权属证明。孙**向现村委书记李**了解,村委查询村内账目,未发现卖该房产的收入项,也就是说该房产被李**(已故)、李**(已故)、孙**、亓**等人私卖后的房款未入村委账目,被四人私分。
因为村委把孙**的房产私卖给孙守利,并协助孙**提供虚假权属材料,造成孙**的房子确权到孙**名下,孙**因此和占地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获取了孙**房产的拆迁补偿,侵占了孙**的权益。孙**通过法院起诉,莱城区人民法院(2018)鲁1202民初3078号判决“应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如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再提起民事诉讼”,孙**不服,再次上诉,法院两审终审判找政府处理;孙**多次去市政府反映,政府答复走法律解决;向国土局提出异议登记,国土局答复权属资料完备,应该找村委;提行政诉讼,答复超过20年不准立案;找公安报案,公安答复时间久远,不予立案。面对如此明显的侵权事件,法院、政府机关相互推诿,作为一名老百姓走投无路。
1991年孙**通过村委协助出具虚假权属材料“自建房”把孙**的房子确权到孙**名下,2017年10月,孙**与占地单位签订孙**房屋拆迁协议,侵占的事情才开始暴露。政府、法院相互推诿,现在是法制社会,难道这事真的就没人管?没有政府或者法院单位制止违法行为吗?孙**实名爆料,希望借助媒体力量给予曝光,可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镇沙家庄村村民随机访谈该村村民即知真伪,现在村委人员及村内20多人实名证实该房屋是孙**的,在此请媒体曝光,主持正义,让丑陋曝光,请政府重视,公正审理,依法维权。
材料 1: 国土局材料,原村委出具的虚假权属证明。
2:现村委出具证明,证明该房产为孙**所有
3:房产原出售人孙**儿子的证明,证明该房产是孙**买自孙**,应由独女孙**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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