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0天时间,没交一分钱诉讼费,一口气化解了35起纠纷。”近日,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35起因承包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2014年1月,冯峰(化名)与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合同,承包期为20年。合同履行中,该村部分村民以合同不合法为由擅自抢种。为维护合法权益,冯峰提起诉讼,请求返还土地。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冯峰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但是,仍有35名村民继续在承包土地上耕作,拒不退出承包地。无奈之下,冯峰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判令35名被告立即停止对承包土地的侵害 ,恢复原状。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为提高调解效率、妥善化解纠纷,钢城区法院人民调解员当即联合村委及村所在街道工作人员多次开展调解,向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35名村民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同意返还土地,冯峰申请撤诉。该村村委与冯峰签订了补充合同,土地交付冯峰,继续履行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