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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建议各位路过的神帮我分析下这个案例本人骑自行车于上周五由三家子烧烤对面非机动车道向大润发路上行驶,在经过法院对面时,左侧一辆载人的电瓶车突然向右打车把,导致两辆车同时向右摔倒,关键电瓶车后座16岁的小姑娘行动不能自理,擦破了一点皮,在医院全部检查后,结果只是擦破了点皮肤,对方要求赔偿3000元1, 本来摔倒后我想继续去上班,因为是她撞的我,但是看到小姑娘行动不便,我就带他们去国康医药处理外伤,期间大姐说去医院做全部检查,就去了,大姐说没带钱,我让朋友带钱来,付了850元检测费2, 晚上买点水果去看她,精神挺好,也没事,大姐也说皮外伤不担心,怕头部有问题3,第二天核磁共振结果显示,找的中医院核磁共振科主任,头部没有任何新伤,大姐要求我出去跟医生私聊,出来后看她心情很糟糕,然后说去问急诊科医生,急诊科医生同样问她,脑部有积水以前知道吗,她说知道那是旧伤,然后说没有任何破裂新伤等,大姐说给开点治头疼的药吧,医生说这个头疼不是药物能治疗的,是脑积水引起的阵发性头疼4,完了从医院送他们回家,中间买了两箱安慕希,心想这该完事了吧,第二天我要开车出趟差,我问他我驾驶证能不能给我,他说不在家里面,她丈夫带着去泰安了,说要驾驶证你来聊聊精神损失费,我说不给我那我报警吧,听到这个她很生气,说你别动不动就报警,我不懂法律,后来再打电话,她说闺女头疼要去济南看病,问咱怎么弄呢5,我报警了,110打过去,先去交警队处理,交警同志说我只有对方电话没有姓名,我打大姐电话她不给名字,没有现场了,交警说没法处理6,晚上我打电话,她男的接的,说你说去交警队处理我就去啊,你算个球。我也不是那种好欺负的,但是想想他家里孩子,我也就没忒回去,第二天他去报警了,哈哈,我就是要的公平处理这件事从整个事情来看,大姐是铁定了心恶我的钱,交警大队的时候她想让我给她3000块钱,我拒绝了,几个理由如下,从法律来讲,过错一,电动车虽然有后座但是不允许带12周岁以上的人,何况是行动不能自理的16岁人。过错二,向右打方向,不先看看右边道路情况吗?直接向右打方向是导致事故的主因 。大姐说我超车应该从左边啊,道路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在确定前方安全情况下可以左边或右边超车,何况我一直在你右后位置,右边可以过,我要跑到左边非机动车道超车?目前来看几个处理方式如下,朋友们帮我看下1, 交警队协商,给他们一点钱,3000不可能的,我一个月才多少工资,还要给父母买药,还要给孩子买奶粉2, 从公处理,交警认定责任,剩下的你去法院起诉我赔偿就是了3, 从私处理,我朋友查到对方从泰安搬来莱芜,他找人我也找人就是了,前提我不会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他想怎么玩我接着请帮我发表发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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