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8〕2号)要求,今年我市助学贷款申请现场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u=3273269837,1691986364&fm=27&gp=0.jpg (110.71 KB, 下载次数: 0)下载附件保存到相册2018-6-28 10:57 上传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资格审查,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确保“应贷尽贷”。在贷款额度上,普通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凡符合要求并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网上贷款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地所在的教育局进行现场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