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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图片_20180619090450.jpg (71.18 KB, 下载次数: 1)下载附件保存到相册2018-6-19 09:04 上传近期,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生产环节糕点、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 5 大类食品47 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45 批次,不合格样品 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糕点 2 批次,不合格 2 批次;肉制品 32 批次;酒类 1 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6 批次;饮料 6 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二、不合格情况如下:(一)莱芜市绿色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生产的大煎饼(小米煎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 2.5×103 CFU/g,标准规定为≤1500 CFU/g,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二)莱芜市绿色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生产的大煎饼(玉米煎饼),霉菌检出值为 1.9×102 CFU/g,标准规定为≤100 CFU/g 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三、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在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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