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左侧

快来监督!莱芜市容环境整治举报电话公布!

[复制链接]
忧郁 发表于 2018-5-21 09: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忧郁
2018-5-21 09:40:00 60 2 看全部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莱芜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治理城市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等扰乱城市管理秩序的不文明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看护、包秩序,沿街单位、门店做好门前范围内的卫生清理和设施维护,确保干净整洁、设施良好、秩序井然。二、沿街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牌匾必须按要求上墙悬挂,不得占压便道或捆绑在照明、通信等设施上。未经执法部门批准,不得在沿街绿化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家具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不得随意悬挂灯箱等物件。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经营,沿街门店不得在室外经营。四、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五、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居民、门店的生活垃圾一律按规定投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和清运。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生产或商业经营活动中噪音扰民,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七、以上所有禁止行为如有违反,有关单位、个人立即进行自我整改,否则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八、为方便群众反映市容环境方面的问题和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莱芜各区举报电话:莱城区:6126056;钢城区:6890069;高新区:8867155;雪野旅游区:6559818;经开区:6682139;农高区:8611399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莱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土工23456 发表于 2018-5-22 05: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工23456
2018-5-22 05:24:00 看全部
私卖汽油咋举报
莱芜是市? 发表于 2018-5-26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莱芜是市?
2018-5-26 12:51:00 看全部
呵呵也就一阵风 风过去了 该怎样就怎样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60 | 回复: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