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给我们的区政府工作人员点个赞,我昨天晚上写信咨询,今早就回复了!可见并入济南后信访效率的确进步!
现在就共享电动车问题的莱芜区政府官宣回复发表在莱芜在线,以解答市民困惑。
“2017 年 8 月 2 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 10 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按照文件精神,结合莱芜区实际,我区暂不宜发展互联网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19-07-23 11:07
好了,官宣回复说完了,我说说我的观点。
我还是那句话,出租车司机也挺辛苦的,每天跑车养家糊口,我为了让出租车师傅们多多休息,较少劳累。我个人,除非必要紧急情况将不会乘坐出租车,给出租车司机师傅们创造休息条件,希望以后罢工也可以多多继续。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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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3 11:18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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