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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人必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最高罚款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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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 发表于 2020-1-16 15: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麻豆
2020-1-16 15:05:00 51 2 看全部
请大家必须明确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已经立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先给大家看一下最近的两个案例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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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哄孩子开心违规放鞭历城一男子被罚五百元
2020年1月15日12时35分,违法嫌疑人张某在济钢新村内,为哄孩子开心,将自家往年存放的鞭炮在楼下燃放。依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十三条,历城公安对违法行为人张某行政罚款五百元。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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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警方亮剑“非法运输、销 售 烟 花 爆竹”行为
      开展“禁放”宣传的同时,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近日,章丘分局治安大队严厉打击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和一起非法**爆竹行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9箱,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9年5月1日在莱芜区实施以来,全区全城动员、全民参与,尤其是中元节期间实现了“零燃放”的预期目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2020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禁放工作,请广大干部群众人人总动员、大家齐努力,全力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自觉遵守,模范执行。
再次明确禁止燃放的区域
莱芜区城区东至博莱高速,南至汶河中心线,西至莱城大道(包括南十里铺村、北十里铺村全域),北至嘶马河和济莱高速交叉线以南,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该环线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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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禁放区域之外的下列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机关办公场所;(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6)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8)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9)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10)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明确处罚标准
       按照《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举报有奖励
      群众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莱芜区人民政府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兑现奖励。举报电话:110。
     请转发出去,让身边的每个家人、朋友,尤其是外地回莱芜的人都知道禁燃禁放的规定,一起“干净”过大年。拒绝噪音、让城市更宁静;拒绝污染、让环境更洁净;拒绝危险、让亲人更安全。祝广大群众朋友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白鸠 发表于 2020-1-16 15: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鸠
2020-1-16 15:15:00 看全部
以后都放不了鞭炮了
杏花村里的牧童 发表于 2020-1-16 15: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杏花村里的牧童
2020-1-16 15:37:00 看全部
最近也没放的啊,,天咋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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