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月18日深夜发布紧急通告,就进一步加强个人报告和发热患者就诊管理,做出严格要求!市民个人居家、工作或外出必须每日自测两次体温,体温超过 37.3℃的必须如实报告,有单位的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要向村居报告,由单位、村居负责登记并引导患者自驾或联系120 救护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必须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并下架封存。对所有进店购药人员,全部实施体温检测,发现体温超过37.3℃的,进行登记并引导患者自驾或联系120 救护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县指挥部专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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