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取得驾驶资格之后,一年之内禁止单独驾车上高速。可是,济南莱芜一名小伙就表现得分外心急,驾考科三还没考就开车上了高速,自称是上来练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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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民警在G2京沪高速莱芜北收费站执勤时,一辆蓝色小型轿车在匝道应急车道内停车,从车内驾驶座与副驾驶座分别下来两个人,“动作利索”地更换了位置,两人淡定从容准备继续驾车行驶,但这一切都被交警看得清清楚楚,执法记录仪也完整地记录了两人换位置的全过程。
发现这一情况,执勤民警立即将车辆拦下检查。民警在对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男子田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初,田某狡辩成自己正在学习科目三以为自己可以驾驶车辆,便想上高速来“练练车”,远远看到交警执勤,怕被查车才出此下策。
最终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田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对驾驶人张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不是练车场,无证驾驶隐患巨大,司机车主都要担责。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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