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答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指城乡60岁以上老年人、重度二级以上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村民: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确认农村五保供养(特困人员)对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精神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本村范围内公告7日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
(三)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区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五保供养待遇的,免费发给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印制的《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本人。五保户的补贴金额:城市五保户是每年14784元,农村五保户是每年12852元。针对听众提到的五保户还有一个给照顾人员的生活补贴,这项补贴叫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在评定五保户的时候会认定为能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三种情况,补贴金额分别是每年2520元、4200元和8400元。同时,五保户和低保户不能同时享受,如果退出低保被评定为五保户的话,也将不能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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