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式启动以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对标对表,迅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会议精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抓好审判质效工作两不误。近日,莱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切实做好司法为民便民服务。
基本案情 本案中,原、被告在莱芜某泉大街和某西路交界处发生交通事故,邢某多处骨折受伤,住院治疗15天,郝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矛盾,邢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调解过程 案件被分到了人民调解员刘燕手中,刘燕看到该案后先是找刑某谈话,交谈中发现邢某索要的精神赔偿金过高,便告知他“本来你受伤是弱势的一方,现在却狮子大开口,法律也并不会支持你”,刑某听到刘燕这样说,反而说了心里话,“我不是非得要那个钱,出了事故以后,我躺在医院,他也不去看看我,应该他赔的钱也不给我,我去要,他还浑身都是理,说这个钱就是不给。我现在就是想出口气,不要赔偿也想让他去拘留所待几年!”刘燕听后,心里有了底,调解了这么多案子,很多案子的当事人本来是争钱,最后都成了“争气”,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也是来“争气”的,让双方消了气,事情就好说了!接着,刘燕拨通了郝某的电话,郝某一听是法院调解员的电话,便开始哭诉自己的委屈,不是不赔偿,刑某要的钱实在是太高了,自己负担不起啊。刘燕说道:“调解是法律与现实情况相结合的,刑某索要的赔偿金额也是要根据法律法规来的,他漫天要价,法院也不会支持的。你撞了人是一定要赔偿的,你能负担多少跟我说个数,我们再做刑某的工作。你考虑考虑要是同意调解,后天来区法院我们面对面聊聊。”
调解结果 两天后,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法院,刘燕对他们释法明理,耐心解释,刑某在医院检查身体后已经没有大碍,便放弃了高额精神赔偿金。郝某也已消气,同意了赔偿金额,并向刑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并对调解员表示了感谢。刘燕表示,很多诉至法院的案件,都是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打开他们的“心结”,就能找到案件的“症结”,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