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换了两家公司,生育保险没有出现断缴情况,报销的时候是否受影响?工资补贴按照哪家公司的工资数来报销?二孩和一孩生育津贴一样么?产假天数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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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答复:首先第一个问题,只要是在济南市内的工作变动,无断缴情况就可以正常享受待遇,生育津贴会按照生育时所在公司的标准来报销。第二个问题: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总结:生育一孩和二孩可享受98天+60天=158天的产假,特殊情况的按照规定进行增加。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区医保局答复:一孩和二孩的生育津贴不同,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一孩生育津贴是按照158天计算,根据生产方式等特殊情况的不同按规定进行增加,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二孩生育津贴是按照98天计算,根据生产方式等特殊情况的不同按规定进行增加,剩余60天的产假由单位正常为其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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