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及《济南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办理流程》规定,我区面向区直各部门、镇(街道)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通过个人报名、镇街初审、区级复审等程序,按照公益性岗位办理流程规定,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四类人员按年龄大小排序优先录用,其他4050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年龄大小和男女结构排序录用,年龄相同的,按照失业早者排序录用。本次拟录用李勤德等128人为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1-76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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