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自2014年启动实施,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的合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再次进行补偿。由于部分参保居民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大病保险待遇未能及时发放。为切实保障参保居民的利益,经与中国人保公司协商,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居民大病保险应支付费用,简化报销手续及流程,尽快予以兑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各区经办机构应高度重视,根据未赔付明细表(详见附表),认真安排乡镇劳保所开展工作,为参保居民提供报销所需的相关材料(如未联网结算的发票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医保结算单等),以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为契机,及时通知参保居民到中国人保公司领取待遇。中国人保公司各经办点应及时与经办机构沟通,协调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及时兑付大病保险支付金额。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流程及材料(一)在医院联网结算的(含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1、参保人员提供出院时医保结算单(加盖医院章),丢失的可到经办机构重新打印。 2、参保人员身份证。 3、本人银行账号。(二)异地就医未联网报销的(1)医保结算单(加盖经办机构章);(2)患者身份证;(3)患者本人银行账号;(4)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加盖经办机构章);(5)病历复印件(加盖经办机构章);(6)费用清单复印件(加盖经办机构章);(7)送交材料人员身份证; 备注:对于患者身故的须提交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关系证明书、受益人银行账户,并填写保险金继承协议;对于患者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提供监护人与患者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三)为保障保险公司能及时拨付待遇,参保居民应在10月2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中国人保公司。
中国人保公司各经办点: 1、莱城服务网点,鲁中东大街15号,6210160; 2、钢城服务网点,府前大街25号,6896111。 3、口镇服务部,莱城区口镇北街,6556998; 4、苗山服务部,莱城区苗山政府驻地,6441738 5、寨里服务部,莱城区寨里政府驻地,6513518 6、雪野服务部,莱城区雪野镇上游村,6571668 7、杨庄服务部,杨庄镇人民政府驻地,6531088 8、里辛服务部,里辛卫生院西邻,5876518 9、辛庄服务部,辛庄镇政府西邻,5875518 10、颜庄服务部,颜庄镇行政服务大厅,5877518 11、汶源服务部,桃花源服务大厅,18263489598
附件:莱芜居民大病保险2017年之前未赔付明细表(注:本明细表请联系人保公司经办网点获取)
莱芜市医疗保险事业处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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