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给予我们任何通知,直接让村里人签字,通过所谓的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就决定了我们这些“出嫁女”的权益,这是一种什么操作? 虽然我们已经出嫁,但是我们的户口仍然在养育了我们20多年的这个地方,村里有任何活动我们都积极参加,怎么到了股权分配的时候我们这“外嫁女”就只有0.5,而和我们同龄的男同志确是1呢?难道在男女公平的现代社会还存在“男女歧视问题? 还有一部分原本户口已经从村里迁出去几十年的人,看到村里有利于可图了,交所谓的“户籍管理费”,也能得到1的股份,而我们这些从小跟着自己的父母参加村里集体活动用于挣工分,工分不够还得交钱的“出嫁女”怎么就只能分配到0.5的股份,难道现在依然可以“以钱换权”?
我们虽然现在分散在各地,但是不论多远,“娘家”仍然使我们心中最温暖的地方,然而现在有一部分所谓的村干部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去反应、我们提异议,但是我们人微言轻,他们直接不搭理我们,还说我们闹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聚众闹事?来沟通反应问题是聚众闹事?提出异议是聚众闹事?那默默接受他们所有的决策就是正确的?
现在是法治社会,公民享受言论自由权,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以前几个人在村里只手遮天就能决定所有的事情。虽然我们都是一些女同志,但是现在不是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条例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
我们抗议,希望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邢家峪村的领导班子给出我们合理的答复。为了我们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会一直坚持,按照合法的途径一步步反应。在法制社会的今天,那种“玩弄老百姓赋予他们权利”的人是不可能一直作威作福下去的。希望这个贴子能得到大家的共鸣,希望大家能支持我们,给与我们帮助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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