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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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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18-11-27 16: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洪荒之力
2018-11-27 16:02:00 48 0 看全部
11月27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全面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综合质量,防范有毒有害和油类物质等危险物品污染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事件发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全天候24小时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通行。
       据了解,禁止运输通行的危险物品种类:国家公布的最新版本《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物品,以及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有毒有害农药、油料等危险物品;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区域:省道S329(现国道G341)与莱钢大道交叉口(232KM+嬴牟网830m)至省道S329(现国道G341)218KM+332m处。
        对违反本禁止通行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以宣传教育劝阻为主;自2019年1月1日,禁行措施正式实施后,被禁行的车辆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禁令指示牌的指示自觉绕行禁行路段,对违反禁令标志闯入禁行路段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纠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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