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农民,谈不上对国家有多大贡献,四年前虽然不富裕,可是有一腔热忱,每逢国家有难,不管自己有多困难,总是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几年前长江洪水捐款500元,南方冰冻捐款500元,5·12地震捐款1000元···可是现如今的我却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雅安地震没有捐款,甘肃地震不想捐款。我还是我,还是我的血汗钱,还是国家的灾难,为啥有如此大的改变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淄博高新区法院和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置法律法规而不顾,违法办案充当老赖保护伞,让我伤透了心,从此对法律法规产生了怀疑,对法院失去了信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制的基本原则,然而淄博市两级法院竟然执法犯法执法···听说有人砍了法官,我竖大拇指敬佩,心想是法官罪有应得;听说某个贪官判刑,我拍手叫好,总觉得判得太轻;听说淄博高新区法院引发700万国家赔偿案,心想···我是沧海一栗,可能国家也不差我这几个钱,可是有句老话说得好,“正气不足,邪气必侵”,这是中医学的基本理论,也是辩证法中关于矛盾的对立统一中的基本原理,是正气占主导地位,还是邪气气占主导地位?这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和成败性命攸关的大问题,有关部门岂可等闲视之?“很多突发的公共危机都是慢慢积累到一定程度而在一定条件下爆发的……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如果不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就会百分之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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