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大力提倡礼让斑马线文明行为,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新增加2处高清球机设备、5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1处卡口设备,对路口、路段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不礼让行人、违反信号灯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等)进行拍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关于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等的要求,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2017年11月27日零时起,支队将启用下述监控设备:一、高清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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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汶水大街莲花山路路口东(新一中南门)2.汶水大街莲花山路路口西 黄色网格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对黄色网格线作出了明确解释:规定用于标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的区域。该线视需要划设与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交通堵塞的交叉道路、出入口及其他需要设置的位置。通俗一点就是黄色网格线区域内不能停车,禁止停车。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黄色网格线内违法停车将罚款200元扣3分,希望驾驶员不要把车停在黄色网格线区域内,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二、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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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赢牟大街信誉楼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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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赢牟大街市医院北门段3.龙潭大街莲河小区南门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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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凤城大街尚座路段5.鲁中大街人民保险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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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化路银座佳悦酒店路段三、卡口设备1.东龙崮卡口(注:原有设备因交通事故损坏,新设备位置北移至国道205线702KM+155M处) 双向 限速40KM/H 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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