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发布《关于召开莱芜市钢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将于12月24日召开听证会,提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1、调整钢城区居民基本水价
方案一
将钢城区现行居民基本水价由1.55元/立方米调为1.80元/立方米。
方案二
将钢城区现行居民基本水价由1.55元/立方米调为1.85元/立方米。
2、理顺钢城区居民综合水价结构
方案一
将钢城区现行综合水价由1.67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55元、城市附加费0.12元)调整为3.5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80元、不征税自来水0.8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方案二
将钢城区现行综合水价由1.67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55元、城市附加费0.12元)调整为3.60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85元、不征税自来水0.8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3、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居民用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
第一阶梯为用水量不超过144(含)立方米部分,综合水价为确定的方案水价。第二阶梯为用水量144-360(含)立方米部分,综合水价为将第一阶梯的基本水价乘1.5倍收取;第三阶梯为用水量为360立方米以上部分,综合水价为将第一阶梯的基本水价乘3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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