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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四千余万,山东粮食局原副局长王传民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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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黏一颗 发表于 2018-12-22 0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黏一颗
2018-12-22 09:46:00 73 3 看全部
12月21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粮食局原副局长王传民受贿案,对被告人王传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房产、车辆及赃款130万余元上缴国库;其余赃款3720万余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王传民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阿拉神灯 发表于 2018-12-22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拉神灯
2018-12-22 09:48:00 看全部
没有不贪的吗
桀敖不驯 发表于 2018-12-22 10: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桀敖不驯
2018-12-22 10:43:00 看全部
够本了!还有查不多来的帐。
出来又是一个‘好汉’
十二年值!
我就想知道国家公务人员,量刑这么轻?
为何???
龙的传人@ 发表于 2018-12-22 1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的传人@
2018-12-22 10:57:00 看全部
才四千多万,不多,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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