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莱芜市委员会 莱委〔2017〕7号中共莱芜市委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陈明利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7年1月17日)
陈明利同志是莱城区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庄街道曹家庄村人。2016年10月17日,因积劳成疾,医治无效,不幸离世。
陈明利同志把全部的心血和生命都献给了他所热爱的土地和蔬菜种植事业。他是莱芜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被广大农民兄弟亲切地称为“科技致富领头人”“农民致富好参谋”,是莱芜市以农民身份获得农艺师职称的第一人,先后获得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首届乡村之星、山东省农村优秀人才、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山东省青年星火带头人、山东省最具行动力三农人物、首届山东十佳三农人物、山东十大龙头合作社理事长、山东省农村科技致富能人、山东省首届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山东省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科技致富带头人等国家级和省级殊荣。三十多年来,他从种植大棚蔬菜到自办农业技术推广站,到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由一位普通菜农成长为为广大农民致富提供技术服务的科技推广者,组织广大农民闯市场、发展特色农业、发家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实现了自己的誓言,实现了自身的价值。2007年,他发起成立了我市第一家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组织——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社员217人,注册资金达到631万元,累计分红150余万元。合作社被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社、山东省十佳技术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山东省标准化生产基地等。
陈明利同志是新时期我市农村基层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他的事迹朴实无华、真实感人,体现出一名基层普通党员强烈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展现出他作为新时期农业合作社带头人不畏困难、不计得失、立足实际、依靠社员、艰苦创业的精神风貌。他用一生的时间,忠实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责任和境界。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无私奉献的坚强党性,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为充分发挥这一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陈明利同志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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