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莱芜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实施细则》和莱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的意见》(莱政办发〔2013〕43号),莱芜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审核小组于2017年11月21日对2017年度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将审核通过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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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6 09:57 上传
对以上申请家庭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投诉或来电、来人监督。
联系电话:8899088 8899720
联系地址:建设大厦925室
莱芜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
货币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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