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7年5月2日抽样的莱芜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销售“钻之恋香水”(生产单位:圣美伦(南京) 香水有限公司 保质期:2022-03-02),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钻之恋香水”的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检验结果为73ug/g。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等10种组分中仅有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列为化妆品禁用组分。经调查,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由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塑料运输管道及半成品塑料周转容器带入,故不予立案。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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