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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馨苑小区的物业公司极大的侵害了业主正当的权利,强烈要求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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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小八婆 发表于 2019-1-14 09: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爆料小八婆
2019-1-14 09:08:00 89 0 看全部
网友爆料:物业公司的资质高,不代表小区的类别高!泰馨苑小区论地段跟自身的设施根本算不了一类小区的标准,没有服务设施,没有医疗机构,没有学校,没有银行,甚至没有食堂,南北两个大门不是临街,而是朝公路,只能按三类小区服务,而元超物业公司可能资质很高,但是不能以自己的资质决定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泰馨苑小区的地下车位,业主都是有产权的,元超物业公司巧立名目——物业费不包括车位服务费,以每月25元单独收取车位服务费而禁止不交费的车辆出入,极大的侵害了业主正当的权利! 物业公司以自己的资质决定物业费标准,是一种故意混淆概念的行为,元超物业公司自视自己的资质高随意将泰馨苑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提高到一类小区,极不相符!物业费提高到1.18元(国家规定一类小区收费标准是1.00元,在此基础上浮动),而且不与业主分别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对该公司给予降资质处理! 泰馨苑小区没有一户有储藏室,也就是没有完全交付使用,开发商对业主采取了“灯下黑”的手段(售房时有承诺建储藏室),没有进入物业管理的程序,强烈要求物业公司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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