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顺利实施, 10月16日,莱芜交警支队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下发了《莱芜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从即日起在全市全面开展符合条件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
什么是快处快赔?
即日起,驾驶人下载一个“交管12123”APP,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双方再不必现场纠缠或等待交警处理,大家只需在手机上点一点,拍几张照片,网上就可快处快赔。是为有效防范因交通事故现场撤离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长、程序复杂和保险理赔难、手续复杂、效率低等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改革措施。
◆方式:驾驶人下载“交管12123”APP,只需拍照,网上就可处理
◆地点: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雪野旅游区
◆时间:夏季每日6时至20时,冬季每日7时30分至17时30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快处快赔?
1、适用事故条件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单车损失在5000元以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
2、适用区域及时间段
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雪野旅游区区域内,夏季每日6时至20时,冬季每日7时30分至17时30分,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快处快赔。
如何启动快处快赔流程?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莱芜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的快速处理程序,及时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自行协商或报警等候处理;事故各方可以使用“交管12123”APP,通过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并向各自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获得报案号,保险公司不再派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二)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等以拍照、摄像方式固定事故现场及损失等证据。拍摄照片应不少于六张,拍照、摄像能反映前方、后方、现场全貌、事故形态、道路标线等信息以及机动车号牌号码、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碰撞部位、外表受损情况等;
(三)留存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自行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互留联系方式;
(四)撤离事故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互留联系方式,约定时间,凭相关证据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保险公司指定的方式同时到莱城区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钢城区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网点,在交强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同时投保商业险的,超过交强险赔付范围的按商业险赔付范围)按责任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以下不适用的条件请注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办法,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三)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四)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五)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六)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七)发生三车以上(不含三车)相撞交通事故的;
(八)在道路以外区域发生的;
(九)依法不适用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前款(一)至(三)项情形之一的,如交通事故现场妨碍交通,驾驶人报警后应当在拍照或者标划现场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
1、在快处快赔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的应如何处罚?
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论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在快处快赔中,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如何处理?
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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