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盐经销商、广大消费者: 近期,我市发现个别外省盐企以跨区经营名义,采取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委托代理、物流配送、经销食盐协议等方式,预收盐款和保证金,违规开展食盐宣传和经营活动,破坏了我市食盐市场秩序。按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打造“食安莱芜”总体要求,保障我市食盐供应秩序和食盐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目前,山东省盐业集团莱芜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 二、食盐安全关系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食盐经销商、餐饮店、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及个人,请到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购买食盐,并索要正规发票,不销售和购买来源不明的盐产品。 三、违法从事食盐批发、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市盐务局将会同公安、食药、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各食盐零售户、广大消费者如对所经营、购买的食盐有疑虑,或发现违规经营、制贩假盐等涉盐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盐务局反映咨询和举报。 举报电话:0634-5877067、5877877 莱芜市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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