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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旧衣物回收箱”真是公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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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哥哥 发表于 2019-3-30 13: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莱芜哥哥
2019-3-30 13:49:00 91 0 看全部
近期,新闻媒体相继就一些单位或组织在居民小区设置“旧衣物回收箱”缺乏监管问题进行了报道,引起不良社会反响。对此,山东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对所有居民小区“旧衣物回收箱”情况开展一次排查摸底。
据介绍,目前各地在小区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一些单位和组织以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或旧衣物回收利用名义设置,采取企业化方式运作;二是一些单位和组织以公益、慈善、爱心等名义设置,以非营利方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公益回收名义在小区放置旧衣物回收箱,属于《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开募捐情形,应纳入《慈善法》规范,由各级民政部门进行属地管理。
山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对本地市县范围内所有居民小区“旧衣物回收箱”情况展一次排查摸底,摸清“旧衣物回收箱”的放置主体、数量、形式和审批单位。尤其对以公益、慈善、爱心等名义设置的,要进一步摸清放置单位是否是慈善组织、是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设置“旧衣物回收箱”行为是否履行了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手续等情况。
对假冒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方案未履行备案手续或打着公益、慈善、爱心名义设置“旧衣物回收箱”实为公司开展营利行为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跟进调查,采取约谈、劝阻等措施,责令其停止活动、撤离“旧衣物回收箱”;对不听劝阻继续违法设置从事公开募捐活动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做好旧衣物公益捐赠和企业营利性旧衣物回收利用或环保分类处置的区分工作。
同时,要及时曝光违法设置“旧衣物回收箱”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典型案例;要以发布公告形式,公布本地辖区内经合法批准设置的旧衣物公益捐赠回收箱设置清单,让辖区内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自主选择旧衣物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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