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楼上楼下两家开通了暖气,我家没有开通,小故事仁和花园物业要求交纳“蹭暖费”,不交纳蹭暖费就给停水停电,请问这合理吗?100平方收费1000元。况且家里面就一个人住,没大人更没有小孩,每个月住的时间也不长,让我们交这个莫名其妙的“蹭暖费”是不是有些强买强卖的行为? 更要命的是不交“蹭暖费”就给停水,再不交就停电。物业公司以停水要挟业主交所谓的“蹭暖费”是不是侵犯了业主的基本生活权利,违反了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相关规定? 如果有了“蹭暖费”,以后见着饭店是不是得躲着点,不然闻到饭菜香味还要交蹭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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