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在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下,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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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4 08:33 上传
近日,我市已被省文明委正式推荐为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省文明委推荐的城市有济南、莱芜、日照、济宁)。尽管我市拿到了参加“大考”的入场券,但面对的是更为强劲的对手、更加激烈的竞争,要想获得最终胜利,必须付出更大努力、更多汗水。据了解,全国参评的城市有80多个,仅有约40%的城市能够成功创建。 为更精准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测评点,做好迎接中央测评工作,市创城办将于8月21日至8月24日,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第三次模拟测评。
一是明确测评方法。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办法,从各区(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的实地考察点中随机抽取,依据中央文明办新下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7年版)》和《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的标准要求进行测评。 二是明确有关要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第三次模拟测评工作,完全按照迎接中央测评的标准和要求来准备各项工作,以实战状态迎接第三次模拟测评,全力以赴迎测,确保取得好成绩;要对照测评标准、测评要求,精心准备实地考察点,该上人的上人、该投入的投入,切实发挥定人包岗责任分工的作用,各责任人员要全员到岗到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得高分,确保不失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具体负责同志要靠上摽上、尽职尽责,认真扎实地做好迎测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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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4 08:33 上传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莱芜的创城工作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我们努力了这么久,怎能半途而废?市民朋友们都是城市的主人,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去,为争创文明城市、建设文明莱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此我们倡议:
1.积极传播文明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循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以实际行动引领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2.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遵守公共秩序,不说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文明旅游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爱护公共财物,不乱写乱画、不乱贴乱发小广告,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整洁、优美。
3.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自觉树立文明交通意识,维护交通秩序;机动车礼让行人,不乱停乱放、乱鸣乱行,不车窗抛物;非机动车、行人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随意穿行;乘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排队不插队、先下后上,尊老爱幼,文明礼让。
4.树立窗口文明形象。金融、旅游、卫生、交通、商贸餐饮等窗口行业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行业规范,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做到行为规范、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5.全力支持文明创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广大党员要勇当先锋,市民群众要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去,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城市!作为莱芜儿女,我们有理由和义务为我们的城市梳妆打扮,更有信心和能力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携起手来,响应号召,以满腔的热情,认真的态度,积极的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使莱芜更文明、更和谐、更美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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